1、填寫運單號&收到訂單后0-30天內:只能發(fā)起貨運服務投訴;
2.寫下運單號,如果訂單已收到或提貨,在收到訂單后0-30天內:可以發(fā)起有關服務、商品和費用的投訴。 (上述有效期預計起始時間為:用戶通過推薦貨運代理發(fā)送貨運訂單請求后成功收到訂單的時間,即貨運提貨時間。)
2、具體投訴原因如下(部分維權原因根據店鋪加入的服務不同會有不同的顯示):
1、服務問題包括:
A、服務態(tài)度; B. 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貨物; C. 未按約定時間領取包裹; D、拒絕送貨上門; E. 延遲交貨
2. 成本問題包括:
A. 多收郵費; B:貨到付款代收機構
3、貨物問題包括:
A、貨物丟失; B、貨物損壞; C. 物品與退貨單不符
到貨承諾訂單,當賣家使用網上訂單發(fā)貨方式時,賣家的投訴規(guī)則:
1、如寶旺有送貨承諾服務標志且買家選擇“網上下單”送貨方式,因責任導致延遲到貨的投訴規(guī)則如下:
1、當投訴“未按期發(fā)貨”時,原有的“發(fā)貨延遲”類型規(guī)則將累計。 即如果投訴成立,賠償金額為遲到違約金+延遲交貨違約金,具體如下:
A。 投訴“承諾送貨不準時”時,如果快遞時間超過1天,但不超過3天(以收件節(jié)點計算)——那么只是兌現了到貨承諾,所以只有遲到才會予以補償,即補償5元(到貨承諾服務違約金為5元/單);
b. 投訴“承諾派送不準時”時,快遞時間超過3天(以收件節(jié)點推算)——到貨和派送均遲到,故賠償15元(派送承諾服務罰金5元) )網上訂單延遲發(fā)貨+10元賠償)
注:賣家網上下單時,配送延誤賠償規(guī)則:若賣家投訴,同城配送延誤超過3天,賠償10元; 異地配送延誤超過7天,賠償10元;
2.選擇投訴類型為“承諾送貨不準時”:網上訂購-延遲送貨和承諾送貨-遲到的投訴將合并在一起。
2、發(fā)貨承諾訂單、賣家投訴條件:
1、在貨運承諾服務中設置A并使用此發(fā)貨(包括網上下單并自行聯(lián)系貨運);
2、到貨承諾訂單,賣家按時發(fā)貨;
注:對于承諾送貨服務的訂單,若當天16:00或之前付款,且貨運系統(tǒng)顯示的提貨時間為次日早上6:00或之前,則買家將按時發(fā)貨; 如果訂單當天16:00或之前發(fā)貨如果在16:00之后付款,并且貨運系統(tǒng)顯示的提貨時間為第三天早上6:00或之前,則買家將被視為按時發(fā)貨。
3、下單后,您可以享受送貨承諾服務,即在商店中心“已售商品”頁面,訂單列表中有送貨承諾服務標記;
4、投訴后30天內(指賣家未履行承諾-物流投訴備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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