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境游理應是件愉快的事,然而成都的許女士卻因私自離團,與旅行社發生了糾紛,甚至演變成了法庭上的對峙。這究竟誰是誰非,實在讓人感到困惑。
旅行簽約
2010年9月,成都市民許女士與旅行社達成協議,決定參加一個為期12天的新西蘭與澳大利亞之旅。她對這次跨國之旅滿懷期待,旅行社也對此行程進行了細致的規劃,似乎一切都在朝著愉快的方向發展。許女士渴望親自欣賞澳大利亞的迷人景色,體驗那里的獨特文化氣息。
簽訂合同時,許女士并未察覺到接下來的步驟可能會引發諸多困擾。合同與簽證的申請都在按部就班地推進,她與其他游客持有相似的看法,都堅信此次旅行將會非常順暢,開啟一段難忘的旅程。
首次脫團
旅行團抵達澳大利亞,卻意外地發現許女士并沒有跟隨隊伍。這種情況讓旅行社立刻感到不安,他們急忙聯系了許女士的家人,希望能夠了解詳細情況。許女士的失蹤使得整個旅行團都籠罩在擔憂的氛圍中。
次日,家人提出建議,許女士選擇了重新加入旅行隊伍。她說明,之前選擇離開隊伍的原因是前往澳大利亞與親人相聚。盡管她的理由聽起來合情合理,但她擅自離隊的舉動,仍舊讓旅行社和同行的團員們感到憂慮。
再度脫團
許女士的離開讓人感到意外,僅僅相隔一日,她便帶著行李悄無聲息地再次消失。這無疑讓旅行社的處境變得更加棘手。她的澳大利亞簽證上明確指出,她必須隨旅游團出行,不得擅自更改行程,更不得無故脫離團隊。然而,許女士并未遵守這些規定。
旅行社遭遇了困難,為了遵循相關法律和規定,以及規避可能出現的更大風險,無奈之下只得向澳大利亞移民局發出了通知。這一舉動導致整個旅行團受到了澳方的警告和處罰,進而使得其他團員的心情變得壓抑和沉重。
送返回國
許女士重返團隊,然而旅行社認為她不宜再隨團旅行,故此作出決定,提前結束了她的旅行安排。為了讓她能迅速返回祖國,旅行社先行墊付了機票費用。此刻,許女士或許會感到不公,而旅行社各自面臨著各自的困境。
許女士最終登上了回家的航班。她原定的旅行計劃突然被縮短,這讓她感到意外且欣喜,但與此同時,對于旅行社而言,這卻成了一件需要費心解決的問題。
法庭對峙
許女士回到國內,旅行社以她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團隊為由,拒絕退還她的保證金。對此,許女士感到十分不滿,于是將旅行社告上了法庭。她認為旅行社無權在行程開始之前就終止她的旅行,她要求旅行社退還保證金以及旅行費用,并且要求支付違約金。這樣,原本可能在旅行中遇到的問題,最終演變成了法庭上的爭執。
旅行社向法院提交了相關反訴文件,要求許女士償還超過7000元的國際往返機票費用以及9000元的違約賠償。在庭審過程中,雙方各自堅持自己的觀點,都認為對方存在過錯,這使得原本的爭議變得更加棘手。
法院判決
高新法院對案件進行了審理。審理中,法院指出,許女士在簽署合同和申請簽證時,已被告知脫離團隊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。盡管她聲稱目的是為了與在澳大利亞留學的表妹會面,但這一舉動仍引發了對其赴澳真實意圖的疑問。
法院覺得,旅行社將許女士提前送回我國是恰當的選擇,并不構成違約。旅行社要求許女士支付違約金并購買回程機票,但由于旅行社未能證明其損失超出了許女士已賠償的金額,即未退還的保證金,因此法院未批準這一請求。那么,大家認為許女士單方面離團的做法是否妥當?請您在評論區提出您的觀點,如果您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啟發,請記得點贊并轉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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